这次,庄斐轻而易举甩开了他的手,头也不回地朝出口走去,她能听见背后传来脚步声,只是不过几秒便又停住,而后再无任何动静。
庄斐快步回到车里,关上车门。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噪声后,她终于双手捂住脸,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。
是,她是讨厌汤秉文滥好人的模样,但她没有说的是,她最喜欢他的,也是这一点。
好像永远对这个世界存着一颗质朴的善心,那是和金子一般经过千锤百炼也不会动摇的。大抵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沉迷了太久,她终于在一堆华而不实的美丽废料之中,遇到了一枚真正的珠宝。
但是她戴不起,也不该被她所占有。
如果他能讨厌自己就好了。她好像从没听过汤秉文说他讨厌任何人,甚至连一句埋怨也没有,天晓得他这副性子,是怎么在昌瑞摸爬滚打到现在的。
做不了他最后一个爱的人,那就做他第一个讨厌的人吧。也不用太久,释放完所有情绪后,就及时地忘了她,奔向下一段新生。
为了这场饭局所化的精致妆容,被哭得一塌糊涂。庄斐掰下车内化妆镜,望着自己的脸变成了搅和成一团的颜料盘,随意地用纸巾抹了抹。
庄斐依稀记得,自己第一次接触到化妆品是在幼儿园。看着母亲每天化得格外精致,某次她便趁母亲不注意,偷偷涂了母亲的口红。
只是抹上容易,擦掉难,很快她便被父母抓包了。父亲夸她可爱,母亲也只是象征性地打了两下她的手,告诉她长大就能涂了。
等到她上了高中,为了参加一场朋友的生日晚宴,母亲开始教她化妆。在她学会后,不止是晚宴,每个周末同朋友出门玩时也会化,甚至偶尔上学都会简单地化个淡妆。
她一直记得母亲当初告诉她的,化妆品是女人的武/器。也是自那之后,她觉得自己如果不武/装起这把武/器,就难以出门。
但是有什么用呢,靠这把武/器得到的东西,全是不值得的。
夏夜的晚风微凉,庄斐驰骋在空无一人的外环道路上,任由疾风卷起头发,打得她脸颊发疼。
她不知道前路该往哪走,但是,先走就是了。
电话响起时,庄斐望着备注的“母亲”,毫不犹豫地按断了。她只想暂时享受自己独处的时间,不愿去面对未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