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当初开发新马城市地块,是非常非常庞大的工程,所需要的资金了民是海量的。
爱华地产集团虽然是个超大型企业,但也不可能负担得起这样大的项目。
关键集团在国内,以及其它国家地区还有项目,比如东螺湾填海项目,也需要大笔大笔的资金投入。
当然,爱华地产集团的资金操作能力也很强,除了在各大银行可以贷到款外,还可以从其它渠道吸引资金注入。
别人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把钱借给了你爱华地产集团用,必须得有保证,所以就签下了所谓的对赌协议。
如果新马城市地块项目无非如期开工,那爱华地产集团就要赔偿那些投入资金的投资人和银行海量的钱款。
这些赔偿款足以把爱华地产集团压迫到破产。
而爱华地产集团的几个主要大股东就首当其冲,需要负担赔偿义务了。
包括艾保权以内,王向贵、常凡和袁洪济全都在对赌协议上签了大名,所以是实际的责任人。
而常凡和王向贵搞出来的合同,是要求艾保权承认他们三人在对赌协议中是没有责任的,在爱华地产集团破产后,不用再进一步追加赔款。
可以说这是相当歹毒的合同,等于让艾保权充当弃子和炮灰,保全他们的财产安全。
这样的东西,艾保权当然不可能答应了。
不过王向贵和常凡也在合同里面写了一些东西,算作是对艾保权的补偿。
是什么补偿呢?
无非就是出钱呗。
这时,王向贵说道:“艾总,我们也是尽力了,每个人拿出一个亿来给您救急,这些钱不会计入爱会地产集团的财产,艾总,您明白我的意思了吧?”
艾保权又不是个傻子,当然明白。
王向贵的意思,就算是未来爱华地产集团真倒掉,艾保权也不至于最终变得身无分文,走头无路。
至少还有王向贵、常凡和袁洪济施舍过来的三个亿活命。
三个亿软妹币啊,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以想象得财富,就算对于富人来说,也绝对不是一笔小钱。
艾保权如果精力再旺盛一些的话,没准还能靠这三个亿东山再起,再创辉煌呢。
当然,这是在袁洪济同意的情况下。
如果袁洪济不同意,艾保权就只能拿到两个亿了,吸引力直接降了一个等级。
这也是王向贵和常凡把袁洪济拉进来的原因之一,人多力量大,钱多好办事儿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