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(3/4)
爱喝酒吃肉,对女人和钱财也没多大兴趣,他只喜欢听好听的声音养耳朵。以前他觉得人声太浑浊嘈杂,只听物声,听风过竹林、水过叶脉;听剑破凌风、刀入白骨。活了二十多年,他还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人的声音。
三堂的堂主叹息过,他们做杀手这行,今朝不知明朝死,如果有什么想做的,一定要趁早,否则悔之晚矣。
故此,教里的弟兄们除了任务就是花天酒地,毕竟谁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在哪里,一定要痛快地过完一生才行。
凌九瞥了眼底下的戏台,他喜欢花芜姬的声音,所以毫不犹豫地想把她买回家里。可惜她旁边有个三护法,这让凌九不得已压下了把花芜姬占为己有的想法。
“李九,来一下。”楼底下宛老板唤他。
“来了。”凌九把抹布甩到肩上,踩着楼梯步走了下去,“老板有什么吩咐”
“今日许管事去了北京,天色晚了,芜姬一个人回去不安全,你去送送她。”宛老板道。
凌九愣了下,“兰仙班其他人呢”为什么要他送。
“今日来的人里头,住的都不和芜姬姑娘一路。”宛老板推着他往外走,“去吧去吧,最近城里头不安生,有你这个身板在旁边护着,叫我也好放心一些。”
他说罢想起了什么,又笑着补上了一句,“许管事离了花宅,芜姬一个姑娘家,做什么都不方便。她要是留你做点家事,你万不可推辞,今晚留在她那儿也无妨。”
凌九心里一咯噔,果然宛老板也看出那日的蹊跷来了。
他是巴不得花芜姬和自己店里的伙计好上,这样日后不愁花芜姬不来宛浩唱戏。花芜姬若是一来,那滚滚的银子也就跟着来了。
宛老板转了转手上的核桃,恨不得两人今晚就能拜堂成亲。
要他说也是,李九相貌端正,又身高腿长,哪个姑娘看了都会面红耳赤。上一回他又出手帮助了兰仙班,把那凳子直直地插入地下三寸,他要是花芜姬见了,他也心动。
哪个女子不爱英雄呢。
至于家世,花芜姬不缺钱,像她这样的伶人,要不是嫁进豪门做妾,要不就是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嫁了,前后相较,还是后者自在一些。
宛老板笑得满脸喜庆,“去吧去吧,芜姬姑娘在后门那里等了。”
凌九被推着往前走了两步,他回头犹豫地望向宛老板,迟疑道,“孤男寡女”
“哎呀,又不是什么书香门第,讲这些虚的做什么。”宛老板摘了他肩上的抹布,“不要再推辞了,莫让人家久等。”
凌九只得去了。
平心而论,既然他已经确定无法把花芜姬买回家,那就不该同她私下有太多接触,免得生出是非,尤其是花芜姬似乎对他有些许误解,自己理应避着她才是。
凌九走到了茶园的后门,远远就见皎白的月光下立着一抹纤细的倩影。她整个人缩在兰色的斗篷下,双手放在嘴前小小地呵气取暖,脸色被冻得青白,果然是等了好一会儿了。
凌九走近,花芜姬听到了脚步声,顿时欣喜地抬头,那双眸子在看见凌九之后,立马亮了起来,散发出星星一样的光芒,不刺眼,且柔软可爱。
凌九被这铺面而来的喜悦震了一下,左脚退了半步,脚尖点地,停了半晌。
好、好强大的气势。
他想给姐姐鞠个躬,然后跑走,就像对待江湖上的那些姐姐们一样。哥哥们说,在江湖上混切不可招惹老人小孩和女人。
教里的姐姐们凌九是惯不敢招惹的,在外面遇到了不认识的陌生姐姐,对方若是
